(1)本实验室实行学术委员会评审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
(2)学术委员会主任负责提名和商定学术委员会成员,领导学术委员会工作。
(3)学术委员会是实验室的学术指导和评审机构,其主要智能是:在学术委员会主任领导下决定实验室的研究方向,审定“研究基金申请指南”,审定研究课题。决定研究基金金额,监督经费使用,对影响实验室发展和提高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和指导。定期听取实验室主任的年度工作总结,并进行评议。
(4)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业务、行政管理工作,并向学术委员会及时通报情况。创造良好的研究环境,努力吸引各方面的优秀人才到实验室工作,多出高水平的研究成果。实验室主任选聘后任期四年,到时必须再行选聘,可以联任两年。
(5)本实验室实行研究课题资助基金制。本实验室的开放研究基金主要从科研基金中拨给,同时积极从其他方面筹集。国内外科学工作者可以根据本研究中心的研究方向和研究条件申请课题,经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评审批准,可以获得本实验室的开放研究基金资助,在本实验室开展研究工作。
(6)由实验室主任或课题负责人邀请来本研究中心参与合作研究者,其研究活动经费由课题基金支付。
(7)欢迎自带课题和经费来本研究中心开展工作,经实验室主任同意后做出安排。凡是在本研究中心从事研究的人员,都可以实验室成员的身份参加各种国内外有关的学术会议。
(8)接受国际学者访问和根据需要有计划地派出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学术交流与合作,所需经费有本研究中心研究后酌情处理。
(9)进行信息化管理,提高信息自动化管理水平,并保障网络安全。